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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打包前需要先签订一份协议,并表明这是酒店的规定
2009年06月25日 来源:南方都市报网络版 浏览:  
     潘先生6月20日在深圳某五星级酒店举办婚宴,共预订了17桌,但当天来的客人只坐满了16桌,剩余一桌酒席未食用。当潘先生要求将那桌菜打包时,酒店方面却表示,打包前需要先签订一份协议,并表明这是酒店的规定。

      潘先生说,他在深圳JW万毫酒店预订了4300元一桌的婚宴,可当天来宾只坐满了16桌,剩下一桌菜完全没有动过。婚宴结束后,他要求将那桌酒菜打包带走,酒店方面却坚持让他签署一份协议。潘先生很疑惑:“我已经为那桌宴席埋了单,为什么不能直接打包带走?而且婚宴合同中没有写这一条,事先酒店方面也没有口头通知啊?”

      酒店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这的确是酒店的规定,婚宴所剩的大量食物如果要打包,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协议。
      据潘先生回忆,协议的内容大致是:食物打包后若出现食品问题,酒店不承担责任。潘先生拒绝签署该协议,最后没有拿已打好包的食物就离开了。他表示不能接受酒店的规定,同时认为可能存在“霸王条款”。

      结果:双方存在误会,酒店方希望与潘先生面对面沟通

      昨日(6月23日)下午,该酒店公关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婚宴当天潘先生要求打包,但酒店对打包剩余酒席是有规定的,在顾客打包前需要与酒店签订一份协议。酒店方面之所以要这么做,主要是针对打包酒菜的食品安全有个控制,也是为保障酒店的声誉。

      而针对婚宴当日发生的打包纠纷,该酒店的公关人员表示,可能因为当日酒店餐饮部负责人是讲英文的,与顾客之间存在着沟通不畅及一定的文化差异。当然,相关细节包括该负责人的处理方式和态度,酒店方面也正在调查核实。

     不过他向记者表示,酒店方面希望能与潘先生见面,对当日的事件予以更详细的了解,以及寻求更好的沟通和解决。

      不过酒店方面也坚持认为,打包需签订协议是为了保护酒店的声誉而做的规定。但此次事件调查清楚后,酒店方面会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保护酒店声誉两个层面改进此规定。

[编辑:ID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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