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到收藏夹
您当前位置:首页 > 饮食健康 > 健康前沿 > 正文
夏季饮食安全千万别含糊
2015年06月12日 来源:西安日报 浏览:  

  西安市已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那么如何让全市人民吃得既安全又健康呢?近日,市食药监局向全市人民发出“2015年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据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处一位负责人讲,夏季来临,气温不断升高,各种细菌繁殖较快,食物易变质腐败,如何防范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请市民一定关注以下饮食健康服务信息。首先餐饮单位严把食品安全关。不采购、使用、加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禁止采购、加工制售野外拣拾的蘑菇和野菜、河豚及其制品、四季豆、发芽土豆等。加工环境、工具容器和餐饮具应严格消毒,食品应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禁超负荷经营。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售凉菜。
 
  其次,消费者应增强防护意识。饮食上,应少吃高脂厚味及辛辣上火食物,多食清淡和富含维生素的食物,以清热防暑,增进食欲。在外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信誉等级高(A级、B级,笑脸)的餐饮单位就餐。就餐前注意观察食物是否感官异常,就餐后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不在卫生条件差、路边、露天或无证摊点用餐。
 
  家庭制作食物时,不购买已变质、外观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物或食物原材料;不购买无证小摊贩出售的食物,尤其是凉拌菜、豆制品、肉制品等高危食品;处理食物时,食品原料要充分清洗,加工时要彻底烧熟煮透,隔顿的熟食品,食用前要彻底加热,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最好去皮后再食用;不要随意采食不能确认的野菜、野果、草药等野生植物和蘑菇。
 
  最后,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应及时救治和投诉。进餐后若发生呕吐、腹泻、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医,并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注意保留可疑食品样品、呕吐物、腹泻物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餐饮单位,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及时报告食品药监部门,积极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编辑:吃不饱]

推广信息
“深圳饮食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idri@szeat.net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service@szeat.net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深圳饮食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深圳饮食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广告联系:0755-83268082 邮件:service@szeat.net
主办单位 | 深圳市美食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 深圳市饮食服务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 | 深圳市巨邦企业总公司
联络函 | 联系方式 | 公司介绍 | 法律声明 | 资质证书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著作权与商标声明
深圳市美食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655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