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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饭店协会入会须知
2003年12月09日 来源:网络 浏览:  
入会标准
住宿与餐饮业团体会员标准:
    1、 经营领域为提供住宿与餐饮服务,如宾馆、饭店、度假村、旅馆(含青年旅馆、家庭旅馆等)、招待所、餐馆、酒家、送餐公司及提供餐饮服务的酒吧、茶馆、咖啡厅等;
    2、 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 有入会的意愿,拥护协会的章程。   
饭店供应商团体会员标准:
    1、 生产、经营的产品为饭店用品、设备、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及服务等;
    2、 企业年销售额达100万以上;
    3、 通过中国饭店协会指定的企业信誉咨询调查机构的评审、无不良记录。
    4、 有入会的意愿,拥护协会的章程。  
个人会员标准:
    1、住宿和餐饮业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研究人员、教授以及对行业经营管理有丰富经验的人员;
    2、在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
    3、热爱中国住宿和餐饮业事业;
    4、有入会的意愿,拥护协会的章程。
入会程序
  一、根据《中国饭店协会章程》规定,凡提出申请加入中国饭店协会的单位,经协会会员处审批同意后,即成为中国饭店协会的正式会员,并颁发会员证书,享受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二、本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权利: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会和当地饭店协会或饭店与餐饮协会组织的有关活动;获得本会提供的服务和书刊资料的优先权;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义务: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积极完成本协会交办的任务;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市场信息并提出建议;按规定每年交纳会费。
  三、入会单位可从网上下载申请表一式两份,按申请表内容认真填写并盖章,寄回协会会员处,待协会审批盖章后,一份寄回入会单位;一份留协会存档。
  四、入会单位接到批准入会通知后,将会费、牌匾费汇到协会,协会收到汇款后,及时将发票、证书及牌匾寄回。申请单位即成为中国饭店协会会员。
  五、会费交纳:团体会员单位每年在第一季度交纳会费,一年一交,也可一交数年。会员交纳会费时间应于当年年底前结束。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会费2000元;理事单位每年会费1600元;会员单位每年会费800元。
  六、会费汇寄方法:地 址:北京市月坛北街25号邮政编码:100834 开户名称:中国饭店协会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西城区支行三里河分理处银行帐号:09084008091001
  七、本办法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注:会员持当年会费发票(复印件)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给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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